分享 | 贵州启动发明专利运营试点!专利权人最高可获50%年费补助!
发布时间:2018/1/4 10:12:57
1月2日,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,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贵州省将开展为期3年的发明专利运营改革试点,对开展专利运营试点的专利运营机构在代理许可转让、代缴年费、维权专项方面给予后补助,并对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方面给予相应补助,减轻其专利维持成本。
统计数据显示,2017年1至11月,贵州省专利申请总量为31658件,同比增长48.2%,年度专利申请首次突破了3万件大关,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872件,同比增长42.7%,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去年末的1.99件增长到目前的2.35件,保持了稳步增长的态势。但同时,贵州省高校、科研院所的专利转化实施率仍处于较低水平,大量专利并没有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。
为了加快专利转化实施、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,贵州省科技厅设计提出“三权分置、托管运营、收益分享”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。这一模式将发明专利的所有权、运营权和收益权等“三权”适当分离,在专利权人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,将专利许可、转让、维权等专利运营权托管委托让渡给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商,专利权人与知识产权运营商通过签订专利托管运营协议,对运营获得的许可、转让、维权等收益权按托管运营协议约定进行分享。
通过专利托管运营协议,将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等专利权人与专利运营机构有效整合起来,搭建起高效快捷沟通、合作、共赢的桥梁,从而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,共同推动发明专利转化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。
为了推动专利运营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,贵州省科技厅(省知识产权局)专门提出鼓励措施,对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方面给予相应补助,对申请日起第4至6年(含第4年和第6年)的发明专利,补助实际缴纳年费的50%;对申请日起第7至9年(含第7年和第9年)的发明专利,补助实际缴纳年费的40%;对申请日起第10年(含第10年)之后的发明专利,补助实际缴纳年费的30%。
为鼓励发明专利维权,贵州省科技厅还将对每年开展发明专利维权5件以上且获得专利维权赔偿100万元以上的贵州省专利运营试点单位,每家给予一次性后补助20万元。
来源新浪新闻